豐都縣人民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
豐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豐都縣聲環境功能區劃分調整方案》的通知
豐都府辦發〔2023〕23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級各部門,有關單位:
經縣政府同意,現將《豐都縣聲環境功能區劃分調整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此件公開發布)
豐都縣聲環境功能區劃分調整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進一步做好豐都縣噪聲污染防治工作,按照《聲環境質量標準》(GB 3096—2008)、《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技術規范》(GB/T 15190—2014)等要求,結合豐都縣城市建設現狀及發展規劃,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則
(一)適用范圍。
本方案適用范圍為豐都縣行政管轄區,包括城市規劃區、建制鎮和其他區域。
1.城市規劃區:名山組團、鎮江組團、丁莊組團、王家渡組團、水天坪組團、龍河東片區、高家鎮的城市規劃建設用地范圍。
2.建制鎮:興義鎮、虎威鎮、社壇鎮、三元鎮、許明寺鎮、董家鎮、保合鎮、仁沙鎮、興龍鎮、樹人鎮、十直鎮、雙路鎮、龍孔鎮、暨龍鎮、龍河鎮、武平鎮、江池鎮、湛普鎮、包鸞鎮、南天湖鎮、仙女湖鎮、雙龍鎮等22個建制鎮的鎮區規劃建設用地范圍。
3.其他區域:除城市規劃區、建制鎮的規劃建設用地范圍以外的其他地區,如村莊、集鎮等。
(二)基本原則。
堅持依法劃定。根據國家和市級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技術規范要求,科學合理劃定聲環境功能區,劃定中不能隨意降低聲環境功能區級別和管控要求,有效控制環境噪聲影響程度和范圍,切實維護聲環境功能區劃分的嚴肅性。
堅持以人為本。順應人民群眾對寧靜宜居生活的向往,加強對噪聲敏感人群和以居住、科學研究、醫療衛生、文化教育、機關團體辦公、社會福利等為主要功能的噪聲敏感建筑物及其集中區域的保護,提高城市宜居生活水平。
堅持統籌兼顧。以城鄉總體規劃為指導,統籌考慮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現狀、規劃用地屬性、用地現狀、聲環境質量現狀,與原有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方案保持銜接,遵循城鄉建設和發展的客觀規律,因地制宜、統籌兼顧,合理劃定聲環境功能區。
堅持務實管用。明確區劃單元地理邊界、坐標,將聲環境功能區落地、上圖、入庫,力求“劃得實,管得住”,使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方案成為環境監測、質量評估、項目審批、監察執法等環境日常管理和城市用地規劃、交通規劃等空間管制的參考,提升保護實效。
(三)方案目的。
為適應聲環境管理需要,在《重慶市豐都縣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方案(2018年)》基礎上對豐都縣聲環境功能區劃進行調整,為城市規劃布局優化、聲環境準入、噪聲污染防治、噪聲執法監管等提供依據,促進區域聲環境質量改善。
(四)區劃依據。
1.法律法規及規章
(1)《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2)《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2022年6月5日起施行);
(3)《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2019年4月23日修正);
(4)《重慶市環境保護條例》(2022年9月28日修正);
(5)《重慶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辦法》(2019年10月10日修訂)。
2.相關標準及政策性文件
(1)《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
(2)《機場周圍區域飛機噪聲環境質量標準》(GB9660-88);
(3)《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技術規范》(GB/T15190-2014);
(4)《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GB50137-2011);
(5)《環境專題空間數據加工處理技術規范》(HJ927—2017);
(6)《關于加強和規范聲環境功能區劃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環辦大氣函〔2017〕1709號);
(7)《重慶市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技術規范實施細則(試行)》(渝環〔2015〕429號);
(8)《重慶豐都縣控制性詳細規劃(2022年)》、豐都縣交通干線等資料。
二、聲環境功能區類別及管控要求
根據《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聲環境功能區分為0類、1類、2類、3類、4類共五個類別,不同類別的聲環境功能區適用不同的聲環境質量標準。
0類聲環境功能區:指康復療養區等特別需要安靜的區域。
1類聲環境功能區:指以居民住宅、醫療衛生、文化教育、科研設計、行政辦公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靜的區域。
2類聲環境功能區:指以商業金融、集市貿易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業、工業混雜,需要維護住宅安靜的區域。
3類聲環境功能區:指以工業生產、倉儲物流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業噪聲對周圍環境產生嚴重影響的區域。
4類聲環境功能區:指交通干線兩側一定距離之內,需要防止交通噪聲對周圍環境產生嚴重影響的區域,包括4a類和4b類兩種類型。4a類為高速公路、一級公路、二級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軌道交通(地面段)、內河航道兩側區域;4b類為鐵路干線兩側區域。
各類聲環境功能區適用環境噪聲等效聲級限值見表1。
表1 各類聲環境功能區的環境噪聲限值 單位:dB(A)
聲環境功能區類別 |
聲環境質量評價標準 | ||
晝間 |
夜間 | ||
0 |
≤ 50 |
≤ 40 | |
1 |
≤ 55 |
≤ 45 | |
2 |
≤ 60 |
≤ 50 | |
3 |
≤ 65 |
≤ 55 | |
4 |
4a |
≤ 70 |
≤ 55 |
4b |
≤ 70 |
≤ 60 |
備注:“晝間”是指6:00至22:00之間的時段,“夜間”是指22:00至次日6:00之間的時段。
機場周圍區域受飛機起降和通過產生噪聲影響的區域,其聲環境質量標準執行《機場周圍飛機噪聲環境標準(GB9660—88)》相關規定。
表2 機場周圍飛機噪聲環境標準
一晝夜的計權等效連續感覺噪聲級(LWECPN)標準值(單位:dB) |
適用區域 |
≤ 70 |
一類區域:特殊住宅區;居住、文教區。 |
≤ 75 |
二類區域:除一類區域以外的生活區。 |
三、聲環境功能區劃調整步驟及劃分標準
(一)劃分聲環境功能區劃單元。
根據城市功能、城市用地類型、行政區劃邊界、交通干線、河流、溝壑、綠地等確定聲環境區劃單元。原則上,單塊區劃單元面積不低于0.5km2,實際劃分中可根據實際地形特征確定適宜的區域面積。
(二)確定聲環境功能區類型。
根據《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技術規范》(GB/T15190-2014),按0類、1類、3類、2類的順序確定區劃單元的聲環境功能區類型,在此基礎上劃分4類聲環境功能區。
1.劃定0類聲環境功能區
將城市用地性質為康復療養區等特別需要安靜的區劃單元劃為0類聲環境功能區,區域內及附近區域應當沒有明顯的噪聲源,區域邊界明確。
2.劃定1類聲環境功能區
將城市用地現狀已形成一定規模或近期規劃已明確主要功能的區域,其用地性質符合居民住宅、醫療衛生、文化教育、科研設計、行政辦公的區域;或者雖兼有其他用地性質但上述用地占地率≥70%的混合區域,劃為1類聲環境功能區。
3.劃定3類聲環境功能區
將城市用地現狀已形成一定規模或近期規劃已明確以工業生產、倉儲物流為主要功能的區域;或者雖兼有其他用地性質但工業生產、倉儲物流等用地占地率大于≥70%的混合區域劃,劃為3類聲環境功能區。
4.劃定2類聲環境功能區
城市用地現狀已形成一定規模或近期規劃已明確以商業金融、集市貿易為主要功能的區域;或劃定的0、1、3類聲環境功能區以外居住、商業、工業混雜區域,劃為2類聲環境功能區。
5.劃定4類聲環境功能區
4類功能區的劃分主要以交通干線邊界線外一定區域范圍為劃分的基本依據。
(1)城市區域內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一級公路、二級公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軌道交通(地面段)、內河航道兩側一定距離參照表3劃定4a類聲環境功能區;
(2)城市區域內鐵路兩側一定距離參照表3劃定4b類聲環境功能區,對于4a類與4b類聲環境功能區重疊區域,劃定為4b類聲環境功能區;
(3)臨街建筑4類功能區的劃分
當臨街建筑高于三層樓房以上(含三層)時,將臨街建筑面向交通干線一側至交通干線邊界線的區域定為4a類聲環境功能區。
(4)交通服務區域功能區劃分
鐵路和城市軌道交通(地面)場站、公交樞紐、港口場站、高速公路服務區等具有一定規模的交通服務區域,劃為4a類或4b類聲環境功能區。
(5)劃分4類聲環境功能區時,不同的道路、不同的路段、同路段的兩側及道路的同側其距離可以不統一。
表3 交通干線相鄰區域4類功能區距離
源強類型 |
劃分距離(m) |
相鄰功能區類型 |
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軌道交通(鋼軌-地面段)、鐵路 |
55 |
1類區 |
40 |
2類區
| |
25 |
3類區 | |
一級公路、城市主干路、內河航道 |
50 |
1類區 |
35 |
2類區
| |
20 |
3類區 | |
二級公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軌道交通(鋼軌-地面段) |
45 |
1類區 |
30 |
2類區 | |
15 |
3類區 |
四、聲環境功能區劃調整結果
(一)城市規劃區。
豐都縣城市規劃區共劃分22個聲環境功能區劃單元,包括1類、2類、3類、4類聲環境功能區,區劃面積為26.01平方公里。
1類聲功能區3個,區劃面積2.82平方公里,面積占比10.85%;2類聲功能區12個,區劃面積12.1平方公里,面積占比46.5%;3類聲功能區7個,區劃面積7.63平方公里,面積占比29.32%;4類聲環境功能區3.47平方公里,區劃面積占比13.33%。
表4 豐都縣聲環境功能區劃調整結果統計表
1類聲功能區 |
2類聲功能區 |
3類聲功能區 |
4類聲功能區 | ||||
數量 (個) |
面積(平方公里) |
數量 (個) |
面積(平方公里) |
數量 (個) |
面積(平方公里) |
數量 (個) |
面積(平方公里) |
3 |
2.82 |
12 |
12.1 |
7 |
7.63 |
/ |
3.46 |
(二)建制鎮。
豐都縣建制鎮包括興義鎮、虎威鎮、社壇鎮、三元鎮、許明寺鎮、董家鎮、保合鎮、仁沙鎮、興龍鎮、樹人鎮、十直鎮、雙路鎮、龍孔鎮、暨龍鎮、龍河鎮、武平鎮、江池鎮、湛普鎮、包鸞鎮、南天湖鎮、仙女湖鎮、雙龍鎮,區劃面積10.41平方公里。建制鎮鎮區以居住、商業混雜為主,原則上統一執行2類聲環境功能區;有交通干線經過的建制鎮其交通干線兩側一定距離范圍內執行4類聲環境功能區。湛普鎮工業用地區域執行3類聲環境功能區。
(三)其他區域。
鄉村區域聲環境功能區按照《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7.2條規定確定,鄉村區域一般不劃分聲環境功能區。根據環境管理的需要可按以下要求確定鄉村區域適用的聲環境質量要求:
(1)位于鄉村的康復療養區執行0類聲環境功能區要求;
(2)村莊原則上執行1類聲環境功能區要求,工業活動較多的村莊以及有交通干線經過的村莊(指執行4類聲環境功能區要求以外的地區)可局部或全部執行2類聲環境功能區要求;
(3)集鎮執行2類聲環境功能區要求;
(4)獨立于村莊、集鎮之外的工業、倉儲集中區執行3類聲環境功能區要求;
(5)位于交通干線兩側一定距離(參考GB/T15190第8.3條規定)內的噪聲敏感建筑物執行4類聲環境功能區要求。
五、組織實施與監督管理
1.本區劃調整方案由豐都縣人民政府批準后,自發布之日實施。
2.根據城市規模和用地變化情況,適時調整聲環境功能區劃,原則上不超過5年調整一次。
3.相關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重慶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范要求,根據職能職責強化噪聲污染防治和聲環境功能區管理工作。
4.強化聲環境準入管理,禁止在1類區、嚴格限制在2類區新建設產生噪聲污染的工業項目。在道路規劃建設、土地開發利
用、房地產建設、環評審批、噪聲執法等管理工作中充分考慮聲環境功能區類別的管理目標。
5.交通干線建設規劃未實施前應按照當前聲環境功能區類別管理,規劃實施后交通干線兩側一定范圍內區域應實時調整為4類聲功能區。
附件1
基本術語
(1)城市規劃區:城市市區、近郊區以及城市行政區域內因城市建設和發展需要實行規劃控制的其他區域。城市規劃區的具體范圍,由城市人民政府在編制的城市總體規劃中劃定。
(2)交通干線:鐵路(鐵路專用線除外)、高速公路、一級公路、二級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軌道交通線路(地面段)、內河航道。應根據鐵路、交通、城市等規劃確定。以上交通干線類型的定義參見GB 3096附錄A。
(3)交通干線邊界線:城市交通干線中各級市政道路與人行道的交界線,無人行道的高架道路地面投影邊界,各級公路的邊界線,鐵路交通用地邊界線,城市軌道交通用地邊界線,內河航道的河堤護欄或堤外坡角。
(4)臨街建筑:交通干線邊界線外擬劃定4類聲環境功能區域范圍內,面向道路的第一排建筑。
附件2
豐都縣聲環境功能區劃調整結果
附表1 豐都縣聲環境功能區劃列表
區劃單元編碼 |
聲功能區類型 |
適用區域 |
區劃單元主要用地類型 |
區劃單元范圍描述 |
5002301L001 |
1類 |
居住區 |
居住用地 |
豐都碧桂園、南西小區、久桓星城等片區 |
5002301L002 |
1類 |
居住文教區 |
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居住用地 |
世紀花城、豐都同文學校等片區 |
5002301L003 |
1類 |
居住區 |
居住用地 |
豐都人民醫院(新院區)、豐都縣龍河東組團安置房片區 |
5002302L001 |
2類 |
商業居住混雜區 |
商業、居住混雜用地 |
豐都古城片區 |
5002302L002 |
2類 |
商業居住混雜區 |
商業、居住混雜用地 |
名山街道片區 |
5002302L003 |
2類 |
商業居住混雜區 |
商業、居住混雜用地 |
名山街道規劃待建設片區 |
5002302L004 |
2類 |
商業居住混雜區 |
商業、居住混雜用地 |
火車站以北商住混雜片區 |
5002302L005 |
2類 |
商業居住混雜區 |
商業、居住混雜用地 |
王家渡組團中心商住混雜片區 |
5002302L006 |
2類 |
商業居住混雜區 |
商業、居住混雜用地 |
平都大道以北商住混雜片區 |
5002302L007 |
2類 |
商業居住混雜區 |
商業、居住混雜用地 |
龍河路以南商住混雜片區 |
5002302L008 |
2類 |
商業居住混雜區 |
商業、居住混雜用地 |
豐都國際商貿城、景典龍都、貴博東方明珠等片區 |
5002302L009 |
2類 |
商業居住混雜區 |
商業、居住混雜用地 |
金科黃金海岸、帝景江山、久桓中央美地等片區 |
5002302L010 |
2類 |
商業居住混雜區 |
商業、居住混雜用地 |
龍河東組團規劃未建設商住用地 |
5002302L011 |
2類 |
商業居住混雜區 |
商業、居住混雜用地 |
盛世和豐紫荊苑、水天坪小區、豐都縣職業教育中心等片區 |
5002302L012 |
2類 |
商業居住混雜區 |
商業、居住混雜用地 |
高家鎮商業居住混雜區 |
5002303L001 |
3類 |
工業區 |
工業用地 |
名山街道工業用地片區 |
5002303L002 |
3類 |
工業區 |
工業用地 |
工業園區鎮江組團 |
5002303L003 |
3類 |
倉儲區 |
倉儲用地 |
豐都火車站以南物流倉儲區 |
5002303L004 |
3類 |
工業區 |
工業用地 |
重慶卓工科技有限公司、重慶先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5002303L005 |
3類 |
工業區 |
工業用地 |
水天坪組團規劃未建設工業用地片區 |
5002303L006 |
3類 |
工業區 |
工業用地 |
高家鎮工業片區 |
5002303L007 |
3類 |
工業區 |
工業用地 |
玉溪工業組團片區 |
準確位置以圖件坐標為準。
附表2 豐都縣4a類聲環境功能區列表(部分)
道路編號 |
類型 |
道路名稱 |
1 |
城市主、次干路 |
紫光大道 |
2 |
城市主、次干路 |
水天坪大道 |
3 |
城市主、次干路 |
佛建路 |
4 |
城市主、次干路 |
平都大道 |
5 |
城市主、次干路 |
名山大道 |
6 |
城市主、次干路 |
幸福大道 |
7 |
城市主、次干路 |
迎賓大道 |
8 |
城市主、次干路 |
龍城大道 |
9 |
城市主、次干路 |
產業大道 |
10 |
城市主、次干路 |
站前大道 |
11 |
城市主、次干路 |
興豐路 |
12 |
城市主、次干路 |
紅花巖路 |
13 |
城市主、次干路 |
官路口路 |
14 |
城市主、次干路 |
觀塔路 |
15 |
城市主、次干路 |
漕溪路 |
16 |
城市主、次干路 |
濱江路 |
17 |
城市主、次干路 |
斜南溪路 |
18 |
城市主、次干路 |
誕生路 |
19 |
城市主、次干路 |
龍河路 |
20 |
城市主、次干路 |
秀才灣路 |
21 |
城市主、次干路 |
新凱路 |
22 |
城市主、次干路 |
雙桂路 |
23 |
城市主、次干路 |
連新路 |
24 |
城市主、次干路 |
黃碾路 |
25 |
城市主、次干路 |
龍新路 |
26 |
城市主、次干路 |
雪玉路 |
27 |
省道 |
S105 |
28 |
省道 |
S103 |
29 |
高速路 |
滬渝南線高速 |
30 |
碼頭 |
龍河東碼頭 |
31 |
碼頭 |
水天坪碼頭 |
附表3 豐都縣4b類及4b交通服務區域
道路編號 |
類型 |
道路名稱 |
1 |
火車站 |
豐都火車站 |
2 |
鐵路 |
寧蓉鐵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