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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11500230008689682N/2025-00010 [ 發文字號 ]
[ 主題分類 ] 財政 [ 體裁分類 ] 財政預算、決算
[ 發布機構 ] 豐都縣興龍鎮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5-03-10 [ 發布日期 ] 2025-03-26
[ 索引號 ] 11500230008689682N/2025-00010
[ 發文字號 ]
[ 主題分類 ] 財政
[ 體裁分類 ] 財政預算、決算
[ 發布機構 ] 豐都縣興龍鎮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03-10
[ 發布日期 ] 2025-03-26

豐都縣興龍鎮人民政府2025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鎮黨委政府主要職能職責為: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及本鎮黨員代表大會(黨員大會)的決議,執行本行政區域內的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加強公共設施的建設和管理,發展各項服務事業,依法管理本級財政、執行本級預算。

(二)單位構成。

豐都縣興龍鎮人民政府下設綜合辦事機構4個,分別是基層治理綜合指揮室、黨的建設辦公室、經濟發展辦公室、民生服務辦公室、平安法治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24名、機關后勤服務人員事業編制1名。下設事業單位5個(編制27名),分別是產業發展服務中心(編制11名)、新時代文明實踐服務中心(編制2名)、便民服務中心(編制5名)、村鎮建設中心(編制4名)、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編制5名)。

二、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5年年初預算數1803.05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1782.33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20.72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0萬元,事業收入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收入較去年增加170.43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減少32.23萬元,項目支出增加202.66萬元。

(二)支出預算:2025年年初預算數1803.05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649.60萬元,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15.84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90.68萬元,衛生健康支出61.98萬元,城鄉社區支出156.44萬元,農林水支出448.10萬元,交通運輸支出91.06萬元,住房保障支出60.45萬元,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11萬元,其他支出1.50萬元,預備費16.40萬元。支出較去年增加170.43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減少32.23萬元,項目支出增加202.66萬元。

三、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782.33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782.33萬元,比2024年增加149.71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145.89萬元,比2024年減少32.23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調進調出、公務員公積金及職業年金調整增加等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離休人員離休費,退休人員補助等,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項目支出636.44萬元,比2024年增加181.94萬元,主要用于農林水項目、基礎設施建設等重點工作。

2025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20.72萬元,比2024年增加20.72萬元,主要原因是經濟發展需求,主要用于基礎設施建設等重點工作。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5年“三公”經費預算16.02萬元,比2024年增加0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比2024年增加0萬元,主要原因是未發生因公出國(境);公務接待費4.02萬元,比2024年增加0萬元,主要原因是落實過緊日子,嚴控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2萬元,比2024年增加0萬元,主要原因是整合地點相同、對象重疊、內容相近等公務活動,節約日常經費開支;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比2024年增加0萬元,主要原因是未購置新公務用車。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運行經費79.98萬元,比上年減少3.05萬元,主要原因為機關厲行勤儉節約,減少公用經費。主要用于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水電費、物管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及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

(二)政府采購情況。所屬各預算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3.4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3.4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3.4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5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資金量431.17萬元。

(四)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至2024年12月,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3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1輛、勤執法用車2輛。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

六、專業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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