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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115002300086869167/2024-00121 [ 發文字號 ]
[ 主題分類 ] 環境監測、保護與治理 [ 體裁分類 ] 公告公示
[ 發布機構 ] 豐都縣生態環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4-08-13 [ 發布日期 ] 2024-08-13
[ 索引號 ] 115002300086869167/2024-00121
[ 發文字號 ]
[ 主題分類 ] 環境監測、保護與治理
[ 體裁分類 ] 公告公示
[ 發布機構 ] 豐都縣生態環境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8-13
[ 發布日期 ] 2024-08-13

第三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群眾信訪舉報辦理情況公開

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群眾信訪舉報辦理情況公開表
公開單位:豐都縣 ( 2024年8月 13日)
序號 受理
編號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 所屬 區縣 問題類型 調查核實情況 是否屬實 辦結目標 處理和整改情況 是否辦結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
1 X3CQ202405230001 重慶豐都工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2024-05-15在重慶產權網上掛牌拍賣鎮江工業園區豐都紫光化工的設備和管道,豐都紫光化工是生產劇毒農藥的化工企業,因為緊靠長江邊、生產過程有產生臭氣長期擾民、非法填埋危險廢物等原因被關停 ,其廠內剩余的原料廢料按照危險廢物交給有資質單位處理,但沾染劇毒化學品的設備、管道、儲罐、閥門等沒有按要求交給有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單位處置,而是以廢舊設施向廢品收購商招標。這些沾染危險化學品和有毒物質甚至劇毒物質的金屬廢品流散到沒有資質和處置設施的小商販手里,小商販又將這些廢金屬里面的有毒有害物質剔除或用水清洗,在不滿足國家對鋼鐵廠原料污染物控制要求情況下賣給了鋼廠,導致對重慶市空氣污染和地下水、地表水、土壤帶來 了很大的污染風險。請督查組督促豐都縣生態環境局糾正重慶豐都工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錯誤,按照國家現有規定規范處理屬于沾染危險廢物的沾染物。 豐都縣 土壤 經調查,該問題部分屬實。
1.關于“豐都紫光化工長期臭氣擾民、非法填埋等原因被關停”問題。
經核查,該問題屬實。2013年9月,豐都紫光化工旗下重慶紫光天化蛋氨酸有限責任公司因環保問題被要求停產整改。2018年6月,紫光化工全面關停。
2.關于“殘余資產沒有按要求交給有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單位處置,而是以廢舊設施向廢品收購商招標”問題。
經核查,該問題不屬實。招標公告中明確要求中標單位需具備環保工程專業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重慶市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書等資質。因此,工業公司并沒有向無資質的單位進行招標。
3.關于“沾染危險化學品和有毒物質的金屬廢品被小商販收購并違規處置后販賣,導致較大環境污染風險的"問題。
經核查,該問題不屬實。本次殘余資產招標還未確定中標單位。目前,殘余資產還位于豐都縣鎮江工業園區,不存在流散給小商販的情況,未造成生態環境污染。
部分
屬實
鎮江工業園區殘余資產得到規范處置,不造成生態環境污染。 1.督促工業集團(轉讓方)嚴格審查資質條件,確定中標單位(受讓方)具有相關資質和處置能力;與重慶環投再生資源開發有限公司簽訂紫光化工殘余資產轉讓合同。
2.加強對鎮江工業園區殘余資產的全過程監管,確保其拆除過程中的污染物得到有效處置。
已辦結
2 D3CQ202405270028 1、豐都縣高家鎮祥和社區開心超市背后下水道污水外溢,異味擾民,頻繁維修,但問題未得到徹底解決。
2、豐都縣高家鎮川祖社區二環路進菜市場的道路,周邊居民將種的菜(盆)擺放在馬路邊上,影響人車通行。
豐都縣 經調查,該問題屬實。
1.關于“高家鎮祥和社區開心超市背后下水道污水外溢,頻繁維修未徹底解決”問題。
因原污水管網安裝不規范,管徑小,管網老化,該處污水頻繁外溢又頻繁維修。
2.關于“豐都縣高家鎮川祖社區二環路進菜市場的道路,周邊居民將種的菜(盆)擺放在馬路邊上,影響人車通行”問題。
該路段有居民將種的菜盆擺放在馬路邊上,共6處,對人車通行造成一定影響。

屬實
1.對高家鎮祥和社區污水外溢徹底整改,達到污水不外溢。
2.對高家鎮川祖社區二環路道路上擺放菜盆清理搬離,恢復道路暢通。
1.高家鎮祥和社區污水外溢處理整改情況
高家鎮政府、排查公司及施工隊人員于2024年5月28日對污水外溢問題進行實地勘查,施工隊目前已完成對原下水管網重新改道,接入主干道污水管網。
2.高家鎮川祖社區二環路道路上擺放菜盆處理整改情況。
2024年5月29日,政府組織人員已對川祖社區二環路擺放的菜盆進行清理完畢,道路目前已恢復暢通。
已辦結
3 X3CQ202406040052 來信人反映豐都縣社壇陳家巖村利豐農業公司的養豬場,之前建好的養豬場沒用,現在臟亂差,希望整治。不用的土地應該復耕,之前都是良田,養豬場每年有不少國家的補助,希望督察組還村民一片凈土。 豐都縣 經核查,該問題部分屬實。
1、關于“豐都縣社壇鎮利豐農業公司的養豬場,之前建好的養豬場沒用,現在臟亂差”問題
經核查,該問題不屬實。重慶利豐農業開發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新建養豬場占地約11000平方米,老豬場占地約1000平方米,均配套建設有環保設施。2024年6月6日,現場檢查時,該豬場場區場內糞污規范收集,未發現臟亂現象。
2、關于“不用的土地應該復耕,之前都是良田”問題
經核查,該問題部分屬實。近年來重慶利豐農業開發有限公司老豬場因為市場行情原因,養豬規模有所縮減,現主要用于生豬中轉和臨時隔離使用,根據二調地類資料確定老豬場之前土地類型為耕地,建豬場后未辦理設施農用地相關手續。2024年6月6日,現場檢查時,老豬場實際存欄7頭,經調取往年檢疫照片,證實老豬場在正常使用,不存在不用的土地。
3、關于“養豬場每年有不少國家的補助”問題
經核查,該問題屬實。近5年來,重慶利豐農業開發有限公司享受過縣農業農村委制定的種豬引進補助、貸款貼息、高代次種場建設等項目補助,均按項目要求實施。
部分屬實 養殖場畜禽糞污經處理后實現資源化利用,養殖設施農用地按規定使用 1.重慶利豐農業開發有限公司已完善豬場設施農用地備案相關手續;
2.縣農業農村委會同有關部門、社壇鎮政府加強對養殖場設施農用地使用和畜禽糞污治理的日常巡查監管,確保設施農用地的規范使用
3.縣農業農村委、縣規劃自然資源局、縣生態環境局及社壇鎮政府先后多次到場督促、指導,目前該公司已完善豬場設施農用地備案相關手續,廠內畜禽糞污規范收集并進行資源化利用。
已辦結
4 D3CQ202405280091 多年前,豐都縣仁沙鎮仁壽村3組會議室旁邊,水源基地被余正清修建養豬場和農家樂,亂排生活污水及糞水污染村內飲用水源,影響居民用水。 豐都縣 經查,該問題屬實。
該村民在仁壽村3組會議室旁邊修建了養豬場和農家樂,該養豬場和農家樂均建于2017年,養豬場有一棟圈舍因地形滑坡出現裂縫,有糞污溢出直排外環境,沉淀池也有糞污滲漏、直排現象;農家樂生活污水管網破損,污水直接流入附近小溪溝,對居民洗碗、淘菜等生活補充用水造成影響。附近居民已安裝自來水,該區域不屬于飲用水源保護區。
屬實 農家樂生活污水有效處理,養殖場畜禽糞污實現資源化利用。 1.破損的生活污水管網已修復,養殖場沼液池的低位直排口已封堵并安裝管網引入田間沼液池,設施存在滲漏處已進行了修補,對外環境地表溢出糞污進行了清理。
2.對母豬圈舍進行拆除,利用原有地點改建發酵棚30平方米,對干糞進行發酵無害化處理。
3.新建田間沼液池,增加還田管網,實現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
已辦結
5 D3CQ202405270069 豐都縣高家鎮方斗山村15組的養豬場(軍人養老服務社的旁邊)異味擾民。曾向相關部門反映過,但未得到解決。 豐都縣 大氣 經調查,該問題部分屬實。
1.關于“豐都縣高家鎮方斗山村15組的養豬場(軍人養老服務社的旁邊)異味擾民”問題:該問題屬實。該養殖場為重慶尚為農業發展有限公司生豬養殖場,已于2024年4月底全部出欄,異位發酵床內糞污已基本清理完畢,三格式沉淀池、糞污收集池已封閉完成,但現場有輕微異味。
2.關于“曾向相關部門反映過,但未得到解決”問題:該問題部分屬實。2023年7月以來,縣生態環境局收到該養殖場異味擾民問題的投訴后開展了5次現場檢查,要求該養殖場對異位發酵棚、三格式沉淀池、糞污收集池進行封閉。2024年4月15日對該養殖場擅自傾倒畜禽糞便的生態環境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
部分屬實 無異味擾民 縣農業農村委、縣生態環境局及高家鎮政府先后多次到場監督、指導,今后將進一步加強巡查,確保養殖場在未達到環保要求前不能生產。目前該養殖場已全面停產,短期內不再飼養,場內糞污已全部清運,廠區外圍無明顯異味。 已辦結
6 X3CQ202406020045 豐都縣社壇鎮邱家坡鴻錦礦山的環保問題。由于礦山離投訴人住家太近,生產時噪音很大,機器聲音把投訴人家里老年人耳朵震聾。礦山長期在晚上和下暴雨時,偷排污水,將污水排放到礦山前面的堰溝里。另外又從堰溝下面排放污水,使污水與居民飲用水混合,造成飲用水被污染。 豐都縣 噪音 經調查,該問題部分屬實。本次投訴涉及社壇鎮邱家坡石材、鴻錦石材兩家礦業公司。
(一)鴻錦礦業
1.關于噪音擾民問題。
該問題部分屬實。2024年6月5日,對該公司模擬生產時廠界及敏感點(50米處農戶)噪音采樣監測報告顯示: 廠界66.3dB(A), 敏感點48.2 dB(A)。廠界噪聲超過《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表1的2類晝間標準限值。現場走訪該礦山附近100米內居民,反饋該公司平時正常作業時間為白天,夜間不生產,未發現有噪聲污染擾民情況。該公司廠界噪聲雖超標,但是距離居民最近的敏感點噪聲未超標,且目前未生產。
2.關于污水排放的問題。
該問題不屬實。2024年6月4日組織執法人員現場檢查時,發現該公司礦山目前已停止開采,未正常生產,場內現有污水(泥漿)收集至沉淀池,未見外排。
3.關于從堰溝下面排放污水,使污水與居民飲用水混合,造成飲用水被污染的問題。
該問題不屬實,一是現場未見污水外排痕跡,二是且該公司礦山在飲用水源上游三千米外,不在劃定飲用水源保護區內。
(二)邱家坡石材
1.關于噪音擾民問題。
該問題不屬實。經核實,該公司目前已全面停止作業,電力公司根據企業申請已于2024年4月停止了供電,不存在噪音擾民情況。
2.關于污水排放的問題。
該問題不屬實。接到交辦件后,我局于2024年6月4日組織執法人員現場檢查時,發現該公司礦山目前已停止開采,未正常生產,場內現有污水(泥漿)收集至沉淀池,未見外排。
3.關于從堰溝下面排放污水,使污水與居民飲用水混合,造成飲用水被污染的問題。
該問題不屬實,一是現場未見污水外排痕跡,二是且該公司礦山在飲用水源上游三千米外,不在劃定飲用水源保護區內。
部分
屬實
加強對該礦山的日常監管,督促企業合法合規生產。嚴格落實環保措施,防治噪聲擾民和污水外排。 1.進一步加強噪聲日常監管,必要時開展采樣檢測,嚴防企業噪聲超標擾民。
2.嚴格落實環保措施,嚴防污水外溢。
已辦結
7 D3CQ202405220061 豐都縣虎威鎮大池村4組石板板(當地小名)的石材,被全豐石材有限公司拍賣,準備開采。投訴人認為開采后會影響附近的飲用水、農田,導致山體滑坡。 豐都縣 生態 經調查該問題部分屬實。
該礦山于2023年競拍獲得礦權,目前還未開采,屬實。經現場調查,礦山區域不在集中式飲用水源地,開采范圍內也無地災點。目前,企業已委托技術單位完成環評報告編制,并向生態環境局報審。
部分
屬實
督促企業開采前完善有關手續,并嚴格落實環評措施。 1.縣規資局、生態環境局、虎威政府已開展和企業溝通,虎威政府已開展群眾政策解釋和思想疏導工作。 2.虎威政府和行業部門加強監管,督促企業按設計科學生產、規范經營。3.項目一旦開工,督促企業嚴格按照環評要求落實環境保護措施,未落實環境保護措施之前,該項目不得進行開采作業。 已辦結
8 D3CQ202406080058 舉報人稱看到網上公布的豐都縣虎威鎮大池村采石場公示信息發現:2024 年獲得采礦權,并非2023年取得;雖然沒有集中式水源地,但實際有 10 余戶村民使用附近水井;該村山體坡度大,開采后積水,存在滑坡的安全隱患;對后續開采高度為 60米問題無法生態修復,且開采后造成道路揚塵擾和道路被破壞;該廠 50 米內有居民居住,不符合開采條件;豐都縣虎威鎮回籠村馬口丫碎石鏟將通往回籠鎮的道路已被壓壞,揚塵擾民。 豐都 經核查,該問題部分屬實。
1.關于“ 2024 年已獲得采礦權并非2023年”的問題。
經核查,該問題屬實,全豐石業于2024年3月6日獲得豐都縣虎威鎮大池村四組建筑用砂巖礦的采礦許可證,有效期捌年零捌月。
2.關于“沒有集中式水源地,但實際有 10 余戶村民使用附近水井”的問題。
經核查,該問題部分屬實。該區域有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問題不屬實,集中式飲用水源地為沖口水庫,距離礦區約7公里。礦區周邊村民使用的是井水,現場核查共13口井14戶村民使用,其中礦區內1口井1戶村民使用,礦區外百米左右12口井13戶村民使用。企業承諾在項目動工前解決好附近村民飲用水問題。
3.關于“該村山體坡度大,開采后有滑坡的安全隱患”的問題。
經核查,該問題不屬實。該項目尚未開采。目前,該公司已提交建筑用砂巖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申請相關材料并通過了專家審查會,即將對該項目開展環評審批。經縣規劃自然資源局現場踏勘,該區域無地災隱患。
4.關于“對后續開采高度為 60米問題無法生態修復,且開采后造成道路揚塵擾和道路被破壞”的問題。經核查,該問題部分屬實。開采標高60米問題屬實,無法生態修復問題不屬實,該項目編制了《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和土地復墾方案》并通過專家評審和相關部門備案,符合生態修復條件。后續道路揚塵由交通部門監管,確保符合道路運輸規定;道路被破壞問題,企業承諾整修恢復。
5.關于“該廠50米內有居民居住,不符合開采條件”的問題。
經核查,該問題部分屬實。該礦山50米范圍內有2戶居民屬實,經企業與農戶協商,其房屋已被企業租用至開采結束。另礦山按規定編制了項目初步設計和項目安全設施設計,縣應急管理局將對后續開采加強監管,確保安全、規范施工。
6.關于豐都縣虎威鎮回籠村馬口丫碎石鏟將通往回籠鎮的道路已被壓壞,揚塵擾民的問題。
經核查,該問題屬實。現場核查發現,但非全豐石業所為,該段落部分道路有壓壞破損現象,虎威鎮已將此路段納入農村道路整治項目向縣交通局申報整治。
部分
屬實
企業依法依規實施項目建設,確保不對外環境造成污染,不對周邊居民造成影響。 1.縣規資局、生態環境局、虎威政府已開展和企業溝通,虎威政府已開展群眾政策解釋和思想疏導工作。 2.虎威政府和行業部門加強監管,督促企業按設計科學生產、規范經營。3.項目一旦開工,督促企業嚴格按照環評要求落實環境保護措施,未落實環境保護措施之前,該項目不得進行開采作業。加強對全豐石業監管,確保其合法合規開采,不擾民 已辦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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