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所在位置:首頁>豐都縣司法局>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目錄>行政復議

[ 索引號 ] 115002300086862628/2025-00023 [ 發文字號 ]
[ 主題分類 ] 司法 [ 體裁分類 ] 其他
[ 發布機構 ] 豐都縣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5-02-21 [ 發布日期 ] 2025-02-21
[ 索引號 ] 115002300086862628/2025-00023
[ 發文字號 ]
[ 主題分類 ] 司法
[ 體裁分類 ] 其他
[ 發布機構 ] 豐都縣司法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02-21
[ 發布日期 ] 2025-02-21

行政復議決定書(豐都府復〔2025〕4號)

申請人:韓曉龍,男,2001319日出生,漢族,住黑龍江省虎林市。

被申請人:豐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住所地豐都縣三合街道平都大道東段107號,統一社會信用代碼11500230MB19180751

法定代表人:李興才,局長。

申請人韓曉龍請求撤銷豐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20241114日在全國12315平臺作出的關于韓曉龍舉報重慶雅辰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的處理決定提出的行政復議申請,本機關于202512日收到,于202516日受理。現已審理終結。?

申請人請求:撤銷被申請人于20241114日全國12315平臺作出的關于韓曉龍舉報重慶雅辰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的處理決定。責令被申請人重新辦理該投訴舉報事件。

申請人稱: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主要事實不清,申請人已經將所有證據通過全國12315附件提供,足以證明其有初步證據證明違反法律法規行為,被申請人卻以舉報內容不實而做出不予立案行為無依據。

被申請人稱:1.申請人不具備本案提出行政復議的主體資格。舉報處理結果性事項,屬于行政機關行使公權力的行為,舉報人與該行政處理決定沒有法律上的利害關系,不屬于行政復議受案范圍。2.對韓曉龍舉報事項的處理,事實清楚、證據充分、定性準確、程序合法、處理適當。本局于20241114日,收到韓曉龍的舉報,同日對重慶雅辰電子商務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核查。經核查,被舉報的回頭客華夫餅紙箱上標有:無蔗糖添加……。糖類主要來源有甘蔗汁、甜菜汁、水果等,如果糖、麥芽糖、蜂蜜、木糖醇等均非來源于甘蔗汁。本案涉案物品標注的是“無蔗糖”,系指涉案食品不含有“蔗糖”,申請人將其判定為涉案食品“外包裝營養成分表中的碳水化合物不符合無糖的標準”,將“無蔗糖”等同于碳水化合物也不得產生“糖”,系認知錯誤。

經審理查明:20241114日,韓曉龍在全國12315平臺舉報稱其因生活所需在拼多多平臺重慶雅辰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的店鋪購買無糖華夫餅,收到商品后發現該商品外包裝營養成分表中的碳水化合物不符合無糖的標準。其提供的舉報圖片中顯示回頭客華夫餅正面有“無蔗糖”字樣,背面營養成分表標注:碳水化合物52.0克。同日,豐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重慶雅辰電子商務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核查。經核查:重慶雅辰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位于重慶市豐都縣興義鎮望江路168452-6,其門市內存放有回頭客華夫餅,包裝紙箱上標注無蔗糖添加……。同日,豐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該舉報決定不予立案,并在全國12315平臺反饋了該決定。

另查明:重慶雅辰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927日,經營范圍包括食品互聯網銷售等。

上述事實有12315舉報單、現場筆錄、營業執照、不予立案審批表等證據證明。

本機關認為,根據《市場監督管理投訴舉報處理暫行辦法》第二十五條規定,舉報由被舉報行為發生地的縣級以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處理。本案被舉報行為發生在豐都縣轄區內,因此,豐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有對本案舉報事項進行處理的法定職責。

碳水化合物主要包括淀粉、糖、纖維素等,其中糖包括葡萄糖、蔗糖、麥芽糖等本案中,涉案商品標注的是“無蔗糖”,系指涉案食品不含有“蔗糖”,食品營養成分表中的碳水化合物含量與蔗糖之間無直接換算關系。因此,豐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作出的不予立案決定并無不妥。對申請人提出的責令被申請人重新辦理該投訴舉報事件的請求不予支持。

豐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收到舉報后,開展現場檢查,并在規定期限內作出處理決定并反饋給申請人,程序合法。

綜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六十八條之規定,本機關決定如下:

維持被申請人豐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41114日全國12315平臺作出的關于韓曉龍舉報重慶雅辰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的處理決定。

如不服本決定,可以自收到行政復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豐都縣人民政府

2025218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部門

鄉鎮/街道

無障礙

政策問答

政務新媒體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