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號 ] | 11500230MB19180751/2025-00189 | [ 發文字號 ] | |
| [ 主題分類 ] | 市場監管、安全生產監管 | [ 體裁分類 ] | 其他 |
| [ 發布機構 ] | 豐都縣市場監管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9-27 | [ 發布日期 ] | 2023-09-27 |
| [ 索引號 ] | 11500230MB19180751/2025-00189 |
| [ 發文字號 ] | |
| [ 主題分類 ] | 市場監管、安全生產監管 |
| [ 體裁分類 ] | 其他 |
| [ 發布機構 ] | 豐都縣市場監管局 |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9-27 |
| [ 發布日期 ] | 2023-09-27 |
關于做好電梯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豐都縣安全生產委員會特種設備安全辦公室
???????關于做好電梯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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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縣級相關部門:
為加強電梯安全管理,消除電梯安全隱患,提升電梯質量安全,保障人民群眾安全乘梯、放心乘梯和出行便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特種設備使用單位落實使用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市場監管總局令第74號,以下簡稱“總局74號令”)的相關要求,現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落實市委六屆二次全會部署,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以落實電梯使用單位主體責任為重點,完善電梯全生命周期智慧監管體系和安全治理體系,推動解決電梯安全領域重點難點問題,有效預防和減少事故,持續降低故障率,縮短困人救援時間,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認同感。
(二)主要目標
加快形成地方性法規和標準健全、安全責任明晰、工作措施有效、監管機制完善、社會共同參與的電梯質量安全治理格局。落地落實使用單位主體責任,集中整治非法電梯使用,規范電梯使用登記,筑牢電梯質量安全基礎;發揮96333電梯應急處置功能,提高應急救援能力;深化改革創新,深化檢驗檢測分離改革,持續改進維護保養模式。
二、重點工作
(一)落實電梯使用單位安全主體責任
1. 建立安全責任層級負責機制。切實落實總局74號令要求,督促指導電梯使用單位配齊電梯安全總監和安全員,通過重慶市特種設備公共服務系統WEB端及小程序端,建立、健全、執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機制,及時排查消除風險隱患。
2. 培育專業電梯使用管理主體。試點開展住宅領域專業電梯使用管理新模式,培育電梯使用管理、維護保養、自行檢測等全包式服務的電梯使用管理經營主體,促進專業化、規模化、長期化運營,破解住宅電梯使用管理、維護保養市場短期博弈困境,有效落實電梯安全管理主體責任。
(二)排查整治非法電梯使用
1. 排查未經登記的電梯。按照市場監管總局2023年民生領域“鐵拳”行動部署要求,以用于經營性使用的居民自建房、別墅為重點,全面排查違法使用未辦理使用登記的電梯。居民自建房、別墅按照《家用電梯制造與安裝規范》(GB/T 21739—2008)等制造、安裝的電梯,不得對外開放經營使用;如需提供給公眾使用,應當按照現行安全技術規范以及相關標準要求進行改造或更新,并依法履行施工告知、監督檢驗和辦理使用登記等。
2. 排查不符合要求的雜物電梯。以餐飲經營等單位為重點,加大雜物電梯排查力度,對不符合相關安全技術規范和標準的各類“傳菜梯”,按照《特種設備使用單位落實使用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要求,責令停止使用,于2023年12月31日前予以拆除。
(三)提升維護保養質量水平
1.持續推進電梯按需維保。總結前期試點經驗,用好智慧電梯建設成果,鼓勵電梯使用、維保單位應用遠程診斷等技術和“全包維保”模式,由維保人員依據實時線上監測、檢查維護以及設備運行情況,確定現場針對性的維保項目、內容和周期等,提高維護保養的科學性和有效性。
(四)科學調整電梯檢驗、檢測方式和周期
1. 積極推進自行檢測。按照《關于貫徹落實〈電梯監督檢驗和定期檢驗規則〉和〈電梯自行檢測規則〉的通知》(渝市監發〔2023〕51號),切實做好自行檢測等安全技術規范的宣貫實施,對于滿足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電梯檢測單位,即可開展或承擔使用單位的電梯自行檢測工作。鼓勵電梯使用、維保單位開展自行檢測,落實安全主體責任。
2.科學調整電梯檢驗、檢測周期。根據設備風險水平和安全管理狀況,科學調整定期檢驗周期。15年以內的電梯,分別在第1、第4、第7、第9、第11、第13、第15年進行一次定期檢驗,其他年份進行1次自行檢測。超過15年的電梯,每年進行一次定期檢驗,不再開展自行檢測。根據全市統一安排,我縣于2023年12月起按照新版檢規和檢測規則的要求啟動電梯檢驗、自行檢測分離工作,大面積推進電梯檢驗檢測分離工作。
(五)規范電梯注冊登記
1. 明確電梯使用主體。
根據2023年5月5日起施行的總局74號令”第八十五條第一款第五項規定:“電梯使用單位是指實際行使電梯使用管理權的單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電梯使用單位。
(一)新安裝未移交所有權人的,項目建設單位是使用單位;
(二)單一產權且自行管理的,電梯所有權人是使用單位;
(三)委托物業服務企業等市場主體管理的,受委托方實施
用人單位;
(四)出租房屋內安裝的電梯或者出租電梯的,出租單位是
使用單位,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從其規定或者約定;
(五)屬于共有產權(如老舊住宅加裝的電梯)電梯,共有人須委托物業服務企業、維護保養單位或者專業公司等市場主體管理電梯,受委托方是使用單位”。
除上述情形之外無法確定使用單位的,由電梯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協調確定使用單位,或者由電梯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承擔使用單位責任。
2. 嚴格電梯使用登記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的規定,使用單位應當在特種設備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內,向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辦理使用登記,取得使用登記證書。
按照總局74號令要求,自2023年5月5日起,共有產權的電梯共有人須委托物業服務企業、維護保養單位或者專業公司等市場主體管理電梯并作為電梯使用單位,以上述單位名義辦理電梯安裝告知、檢驗、使用登記、改造等手續,不能以個人名義辦理使用登記。
對于2023年5月5日前以共有人名義辦理電梯安裝告知或使用登記手續的電梯,電梯共有人須在2024年5月5日前按總局74號令要求委托相關單位管理電梯,并辦理電梯使用登記變更手續,最遲不得晚于下個檢驗檢測期。
對于存在嚴重事故隱患,且無物管、無維保單位、無維修資金等失管小區的“三無”電梯,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逐一協調確定電梯使用單位,或者由電梯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承擔使用單位責任,防止責任懸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街道和相關部門要按照通知要求,強化組織領導,明確責任領導和責任人,落實任務舉措,細化責任分工,有序推進電梯管理各項工作,讓人民群眾獲得改革紅利,提升獲得感和幸福感。相關工作情況將納入安全有關考核內容。
(二)加強宣傳引導。各鄉鎮、街道和相關部門要充分利用宣傳欄、宣傳冊、微信公眾號等多種宣傳手段,加強對共有產權電梯登記、電梯按需維保和檢驗檢測改革工作的宣傳,提高公眾的安全意識和責任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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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代章)
?????????????????? 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