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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服務企業“黑名單”監管措施有哪些?

日期:2024-08-16

1.?由縣物業行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并限期整改。

2.?對其法定代表人或項目負責人進行約談、告誡,并在企業信用檔案中記錄約談、告誡的情況。

3.?“黑名單”認定中涉及的物業服務項目,限定期限內整改仍無法達標的,由所在鄉鎮(街道)建議該住宅物業項目業主委員會(未成立業主委員會的由社區居委會或物業自管小組代為履行職責)通過法定程序解除物業服務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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