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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 11500230008689762A/2024-00033 | [ 發文字號 ] | 栗子府發〔2024〕62號 |
[ 主題分類 ] | 社會保障 | [ 體裁分類 ] | 公文 |
[ 發布機構 ] | 豐都縣栗子鄉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24-10-09 | [ 發布日期 ] | 2024-10-24 |
[ 索引號 ] | 11500230008689762A/2024-00033 |
[ 發文字號 ] | 栗子府發〔2024〕62號 |
[ 主題分類 ] | 社會保障 |
[ 體裁分類 ] | 公文 |
[ 發布機構 ] | 豐都縣栗子鄉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10-09 |
[ 發布日期 ] | 2024-10-24 |
豐都縣栗子鄉人民政府關于做好2025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區)、鄉級各部門:
為做好我縣2025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居民醫保)參保工作,根據《重慶市醫療保障局重慶市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重慶市稅務局關于做好2024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渝醫保發〔2024〕32號)、《豐都縣醫療保障局豐都縣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豐都縣稅務局關于做好2024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豐醫保發〔2024〕34號)文件精神,結合本鄉實際,現就做好2025年城鄉居民醫保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以2024年9月30日止實際參保人數為基數,各村(社區)城鄉居民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實現“應保盡保”。穩定實現農村低收入人口和脫貧人口參保率達到99%以上。
二、參保范圍
(一)戶籍在本市且未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城鄉居民,包括:中小學校、中等職業學校、特殊教育學校在冊學生和托幼機構在園幼兒;在渝高校(含民辦高校、科研院所)全日制本、專科生、研究生;具有本市戶籍的新生兒。
(二)在重慶市取得《居住證》的市外戶籍人員,在重慶市取得《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的外國籍人員,重慶市引進的各類人才及專家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及父母,在渝高校就讀的臺、港、澳大學生,在重慶市取得《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的港澳臺居民。
三、繳費時間
集中參保繳費時間為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12月31日;當年出生的新生兒辦理獨立參保時間為其出生之日起90日內;不獨立參保且其法定監護人當年已參加居民醫保繳費的,新生兒自出生之日起自動隨法定監護人參保。
除上述繳費時間外,若在2025年6月30日后參保繳費的,不享受人均財政補助,參保費用全額由個人承擔;2025年9月30日后不再進行參保繳費。
四、征繳標準
(一)個人繳費標準。一檔400元/人?年,二檔775元/人?年;在渝高校大學生(含全日制研究生)參加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為一檔380元/人?年,二檔755元/人?年。
(二)財政補助標準。2024年,人均財政補助標準達到670元/人?年;2025年,市級財政按規定結合中央財政資金對各區縣(自治縣)實行分檔補助;縣級財政按規定足額安排本級財政補助資金,并及時撥付到位。
五、特殊人群資助對象及標準
(一)農業農村部門認定人員資助標準
農業農村部門認定的返貧致貧人口、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突發嚴重困難戶參加我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的,統一按照居民醫保一檔繳費標準的70%(即280元/人?年)資助,參加二檔按一檔400元/人?年標準資助;穩定脫貧人口參加一檔或二檔均按每人每年15元資助,超過資助標準的個人應繳參保費用由資助對象自行承擔。
(二)民政、殘聯部門認定人員資助標準
特困人員、城鄉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參加一檔或二檔均按每人每年400元資助;城鄉低保對象參加一檔按一檔標準的90%(即360元/人?年)資助,參加二檔按一檔400元/人?年標準資助;低保邊緣戶、城鄉重度(一、二級)殘疾人員、民政部門建檔其他人員、因病致貧家庭重病患者參加一檔按一檔標準的70%(即280元/人?年)資助,參加二檔按一檔400元/人?年標準資助,超過資助標準的個人應繳參保費用由資助對象自行負擔。
(三)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認定人員資助標準
在鄉重點優撫對象(不含1—6級殘疾軍人)參加一檔或二檔均按每人每年400元資助;在鄉老復員軍人、病故軍人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烈士遺屬、60周歲以上烈士子女按775元/人?年標準全額資助參加二檔。
上述人員享受資助參保的標準,按參保繳費時就高身份確定,享受資助參保后人員身份發生變化的,不再進行差額資助。
六、待遇享受時間
集中參保期繳費的居民,待遇享受時間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為方便返鄉人員等群體參保,在2025年1月1日至2月28日參保繳費的,按集中參保期標準繳納參保費用,自繳清費用的次月1日起享受居民醫保待遇。2025年3月1日至6月30日參保繳費的,按集中參保期標準繳納參保費用,設置90日待遇等待期;2025年7月1日至9月30日參保繳費的,繳費標準為全額繳費(包括個人繳費部分和財政補助部分),設置90日待遇等待期。新生兒自出生之日起90日內獨立參保的,不設置待遇等待期并只繳納個人應繳費用,享受待遇至當年12月31日。
七、政策待遇保障
鞏固住院待遇保障水平,政策范圍內基金支付比例穩定在70%左右。支持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家庭共濟使用,職工醫保個人賬戶可用于支付參保人員近親屬參加居民醫保的個人繳費。參加居民醫保即自動參加大病保險,保費從統籌基金劃轉,個人無需繳費;從2025年1月1日起,將大病保險起付線調整為18797元/人?年;大病保險繼續對特困人員、低保對象和返貧致貧人口實施傾斜支付政策,即大病保險起付線降低50%,報銷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不設封頂線。
按照國家要求,自2025年起,對連續參加居民醫保滿4年的參保人員,之后每連續參保繳費1年,提高居民大病保險最高支付限額。對當年醫保基金零報銷且于次年正常參保繳費的居民醫保參保人員,次年提高大病保險最高支付限額。除新生兒等特殊群體外,對未在居民醫保集中繳費期參保繳費或未連續參保繳費的人員,設置參保繳費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個月;其中,未連續參保繳費的,每多斷保1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礎上增加1個月待遇等待期。
八、有關要求
(一)明確目標,實現全民參保。全面落實全民參保計劃,落實戶籍地、常住地參保政策,聚焦新生兒、流動人口等群體,動員更多符合條件人員參保,實現城鄉居民醫保參保擴面。在依法做好城鄉居民參保繳費工作的同時,要重點加強穩定脫貧人口和困難群眾的參保繳費工作,確保應保盡保,兜牢醫療保障民生底線。
(二)加強協同,保障任務落實。便民服務中心加強統籌協調,抓好居民醫保參保工作。社會事務辦、經發辦、殘聯等部門做好相應困難人群身份認定、信息共享、參保動員和資助參保工作。各村(社區)要落實好屬地城鄉居民參保繳費責任。各部門單位加強協同,強化工作聯動和信息共享,推動“全民參保一件事”數字化應用,合力做好個人繳費和分類資助參保工作。
(三)加強宣傳,抓好組織實施。各村(社區)、鄉級各部門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強化責任擔當,加強組織領導,統籌鄉村干部、駐村工作隊等各種力量進村入戶進行動員。通過自媒體、微信群、“村村通”等形式,進行全方位、立體式、廣覆蓋的宣傳,普及醫療保險互助共濟、責任共擔、共建共享的理念,增強城鄉居民參保繳費意識,合理引導社會預期,做好輿情風險應對,形成主動參保的良好氛圍,確保政策家喻戶曉。做好困難群眾和嬰幼兒及老年人參保繳費服務。用典型案例講清參保的重要性,保障城鄉居民穩定連續參保,無斷保漏保,及時享受醫保待遇。
(四)加強督查,確保任務完成。將城鄉居民合作醫療工作納入2024年度各村(社區)綜合目標考核。2024年12月20日前完成籌資任務的村(社區),綜合目標不扣分;未完成任務的村(社區),除責令限期完成任務以外,完成99%的村(社區),扣綜合目標0.2分;完成98%—97%的村(社區),扣綜合目標0.5分;對完成96%—95%的村(社區),扣綜合目標0.8分;完成95%以下的村(社區),扣綜合目標1分。醫保參保工作實行周報制,每周各村(社區)向社保所上報工作進度情況,社保所匯總后進行排名評比,對進展緩慢、工作不力、落實較差的村(社區)將約談村支兩委主要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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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微信、支付寶、云閃付繳費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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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都縣栗子鄉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9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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