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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11500230008689586D/2024-00011 [ 發文字號 ]
[ 主題分類 ] 財政 [ 體裁分類 ] 財政預算、決算
[ 發布機構 ] 豐都縣江池鎮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4-03-06 [ 發布日期 ] 2024-03-06
[ 索引號 ] 11500230008689586D/2024-00011
[ 發文字號 ]
[ 主題分類 ] 財政
[ 體裁分類 ] 財政預算、決算
[ 發布機構 ] 豐都縣江池鎮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3-06
[ 發布日期 ] 2024-03-06

豐都縣江池鎮人民政府2024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鎮黨委政府的主要職能職責是:(1)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堅決貫徹執行。(2)保證監督職能。(3)教育和管理職能。(4)服從和服務于經濟建設的職能。(5)負責抓好本鎮黨建工作、群團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新聞宣傳工作。(6)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單位構成。豐都縣江池鎮獨立核算機構6個,其中:行政1個,為豐都縣江池鎮人民政府;事業5個,包括豐都縣江池鎮農業服務中心、豐都縣江池鎮文化服務中心、豐都縣江池鎮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所、豐都縣江池鎮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豐都縣江池鎮退役軍人服務站。

二、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4年年初預算數1759.45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1759.45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0萬元,事業收入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收入較去年減少88.87萬元,主要是各類項目經費撥款減少146.35萬元。

(二)支出預算:2024年年初預算數1759.45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582.85萬元,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33.07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65.88萬元,衛生健康支出63.19萬元,城鄉社區支出144.28萬元,農林水支出483.25萬元,交通運輸支出6.08萬元,住房保障支出63.25萬元,預備費17.60萬元。支出較去年減少88.87萬元,主要是各類項目經費撥款支出減少146.35萬元。

三、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759.45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759.45萬元,比2023年減少63.97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169.39萬元,比2023年增加57.48萬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資,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衛生健康支出、城鄉社區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預備費等較往年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離休人員離休費,退休人員補助等,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項目支出590.06萬元,比2023年減少146.35萬元,主要原因是項目減少,主要用于村(社區)支出、網格經費、交通安全、信訪維穩、綜合執法等重點工作。

豐都縣江池鎮人民政府2024年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4年“三公”經費預算23.20萬元,比2023年減少4.00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與2023年預算數一致;公務接待費7.20萬元,與2023年預算數一致;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6.00萬元,比2023年減少4.00萬元,主要原因是減少1臺公務車;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與2023年預算數一致。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運行經費86.27萬元,比上年減少5.1萬元,主要原因為厲行勤儉節約,壓減公用經費支出。主要用于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水電費、物管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及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

(二)政府采購情況。所屬各預算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10.6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10.6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10.6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10.6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4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資金量590.05萬元。

(四)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至2023年12月,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4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1輛、執勤執法用車2輛、森林防火宣傳車1輛。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

六、專業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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