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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 11500230008686350N/2025-00415 | [ 發文字號 ] | 保合府發〔2025〕19號 |
[ 主題分類 ] | 應急管理 | [ 體裁分類 ] | 應急管理 |
[ 發布機構 ] | 豐都縣保合鎮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25-05-29 | [ 發布日期 ] | 2025-05-30 |
[ 索引號 ] | 11500230008686350N/2025-00415 |
[ 發文字號 ] | 保合府發〔2025〕19號 |
[ 主題分類 ] | 應急管理 |
[ 體裁分類 ] | 應急管理 |
[ 發布機構 ] | 豐都縣保合鎮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5-29 |
[ 發布日期 ] | 2025-05-30 |
豐都縣保合鎮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保合鎮應急避難場所應急預案》的通知
各村(社區),鎮級相關部門:
《保合鎮應急避難場所應急預案》已經鎮政府領導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豐都縣保合鎮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9日
(此件公開發布)
保合鎮應急避難場所應急預案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了在突發公共事件發生時,能夠迅速、有序、高效地組織受災群眾進入應急避難場所,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減少災害損失,維護社會穩定,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自然災害救助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鎮實際情況制定。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鎮行政區域內發生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等突發公共事件時應急避難場所的啟用、運行和管理。
(四)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快速反應。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及時響應,迅速組織受災群眾轉移至避難場所。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鎮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鎮級各相關部門和村(社區)村(居)委會按照職責分工,分級負責應急避難場所的各項工作。
3.資源整合,合理利用。充分整合鎮內現有的公共設施和資源,建設和完善應急避難場所。
4.平戰結合,科學管理。在平時做好應急避難場所的維護和管理,確保在突發情況下能夠迅速啟用。
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一)應急指揮中心
成立鎮應急避難場所應急指揮中心,由鎮政府主要領導任指揮長,分管領導任副指揮長,成員包括鎮經濟發展辦、鎮基層治理綜合指揮室、鎮產業發展服務中心、鎮村鎮建設服務中心、鎮綜合行政執法大隊、鎮平安法制辦、鎮民生服務辦、鎮便民服務中心、鎮新時代文明實踐服務中心、社壇派出所、鎮教管中心、社壇國土所、鎮衛生院等部門負責人和各村(社區)村(居)委會主任。
(二)各成員單位職責
1.鎮平安法制辦:負責應急避難場所的總體指揮和協調工作,制定應急避難場所建設規劃和管理制度;負責避難場所的消防安全,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和設施。
2.鎮民生服務辦公室:負責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保障,包括提供食品、飲用水、衣物等物資。
3.鎮衛生院:負責避難場所的醫療衛生保障,設立臨時醫療點,對受傷群眾進行救治和防疫工作。
4.社壇派出所:負責避難場所的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維護避難場所的秩序。
5.鎮經濟發展辦:負責保障避難場所的電力供應,及時修復受損的電力設施;負責保障避難場所的通信暢通,提供必要的通信設備。
6.各村(社區)村(居)委會:負責組織本轄區內受災群眾的轉移和安置工作,協助做好避難場所的管理和服務。
三、應急避難場所的設置與管理
(一)應急避難場所的設置
1.根據本鎮的人口分布、地形地貌和災害風險等情況,合理規劃和設置應急避難場所。應急避難場所應選擇在地勢較高、地質穩定、交通便利、遠離危險源的區域。
2.應急避難場所應具備基本的生活設施和安全保障條件,如帳篷、床鋪、食品、飲用水、廁所、醫療點等。
3.明確應急避難場所的標識和引導標志,確保受災群眾能夠迅速找到避難場所。
(二)應急避難場所的管理
1.建立應急避難場所管理制度,明確管理責任人和管理人員的職責。
2.定期對應急避難場所的設施和物資進行檢查和維護,確保其處于良好狀態。
3.制定應急避難場所的應急預案,定期組織演練,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四、預警與響應
(一)預警發布
當發生可能影響本鎮的突發公共事件時,鎮政府應及時通過廣播、短信、微信、渝快政等渠道發布預警信息,告知受災群眾應急避難場所的位置和轉移路線。
(二)響應級別
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將應急響應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
(三)響應程序
1.Ⅳ級響應:當發布一般預警信息時,啟動Ⅳ級響應。村(居)委會組織人員對受災群眾進行宣傳和動員,做好轉移準備工作。
2.Ⅲ級響應:當發布較大預警信息時,啟動Ⅲ級響應。鎮政府組織相關部門和村(居)委會做好應急避難場所的啟用準備工作,包括調配物資、安排人員等。
3.Ⅱ級響應:當發布重大預警信息時,啟動Ⅱ級響應。應急指揮中心全面啟動,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迅速開展工作,組織受災群眾轉移至應急避難場所。
4.Ⅰ級響應:當發布特別重大預警信息時,啟動Ⅰ級響應。在上級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鎮政府全力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和救援工作,確保受災群眾的生命安全和基本生活需求。
五、人員轉移與安置
(一)轉移原則
1.安全第一原則。優先轉移老、弱、病、殘、孕等弱勢群體和處于危險區域的群眾。
2.就近轉移原則。根據受災群眾的分布情況,就近安排轉移至應急避難場所。
3.有序轉移原則。在村(居)委會的組織下,按照預定的轉移路線和順序,有序地將受災群眾轉移至避難場所。
(二)轉移程序
1.村(居)委會接到預警信息后,迅速組織人員通知本轄區內的受災群眾,告知轉移路線和避難場所的位置。
2.組織受災群眾按照預定的轉移路線向應急避難場所轉移。在轉移過程中,要安排專人負責引導和護送,確保群眾的安全。
3.到達應急避難場所后,要對受災群眾進行登記和安置,安排好住宿、飲食等基本生活保障。
(三)安置措施
1.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為受災群眾提供食品、飲用水、衣物、帳篷等生活必需品。
2.做好醫療衛生保障。設立臨時醫療點,為受傷群眾提供救治和防疫服務。
3.加強治安管理。安排專人負責避難場所的治安巡邏,維護避難場所的秩序。
4.開展心理疏導。組織專業人員對受災群眾進行心理疏導,緩解他們的緊張情緒。
六、后期處置
(一)人員返回
當突發公共事件得到有效控制,經評估可以返回原居住地時,鎮政府應組織受災群眾有序返回。在返回前,要對原居住地的安全狀況進行檢查和評估,確保群眾的生命安全。
(二)恢復重建
對受災群眾的房屋、基礎設施等進行修復和重建,幫助他們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同時,要對應急避難場所進行清理和維護,為下一次應急處置做好準備。
(三)總結評估
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鎮政府要組織相關部門對本次應急處置工作進行總結評估,分析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提出改進措施,不斷完善應急預案和應急管理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物資保障
建立應急物資儲備制度,儲備必要的食品、飲用水、衣物、帳篷、醫療器材等物資。定期對應急物資進行檢查和更新,確保物資的質量和數量。
(二)資金保障
鎮政府要將應急避難場所建設和管理所需資金納入財政預算,確保應急工作的順利開展。同時,積極爭取上級政府的資金支持和社會捐贈。
(三)人員保障
加強應急管理隊伍建設,組織相關人員參加培訓和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建立志愿者隊伍,在突發公共事件發生時,協助做好應急處置和救援工作。
(四)宣傳教育
通過廣播、電視、報紙、微信等多種渠道,廣泛宣傳應急避難知識和應急預案,提高群眾的應急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定期組織應急演練,讓群眾熟悉應急避難的程序和方法。
八、附則
(一)預案修訂
本預案將根據實際情況和應急工作的需要,適時進行修訂和完善。
(二)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鎮政府負責解釋。
(三)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