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 115002307094458081/2025-00020 | [ 發文字號 ] | 無 |
[ 主題分類 ] | 財政 | [ 體裁分類 ] | 財政預算、決算 |
[ 發布機構 ] | 豐都縣應急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5-03-11 | [ 發布日期 ] | 2025-03-11 |
[ 索引號 ] | 115002307094458081/2025-00020 |
[ 發文字號 ] | 無 |
[ 主題分類 ] | 財政 |
[ 體裁分類 ] | 財政預算、決算 |
[ 發布機構 ] | 豐都縣應急管理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3-11 |
[ 發布日期 ] | 2025-03-11 |
豐都縣應急管理局(本級 )2025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1.負責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各級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工作。
2.組織編制全縣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監督實施相關規程和地方標準。
3.指導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全縣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4.牽頭建立全縣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負責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布局,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5.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承擔縣政府自然災害應急指揮部日常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并提出應對建議,協助縣委、縣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6.統一協調指揮全縣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臺對接;銜接駐豐武警部隊和人民武裝部組織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7.統籌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縣級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及業務建設的指導和管理的協調組織,指導鄉鎮(街道)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8.負責消防工作,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9.指導協調森林和草原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的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10.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分配上級下撥及縣級救災款物并監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全縣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縣政府有關部門(單位)和鄉鎮(街道)、工業園區、旅管委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承擔縣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日常工作。
12.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程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依法組織并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組織開展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14.開展應急管理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組織參與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跨區域救援工作。
15.提出縣級救災物資、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物資的儲備需求和動用決策,組織編制縣級救災物資、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會同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部門確定年度購置計劃,根據需要下達動用指令;負責事故災害救援裝備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根據需要下達動用指令。
16.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推廣應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17.組織編制和實施全縣防震減災規劃和年度計劃,監督檢查防震減災工作,監督管理本縣地震安全性評價、地震災害預測工作;負責制定本縣地震監測預報方案,對地震監測機構和群測群防工作進行行業管理;組織開展防震減災知識普及工作等職責。
18.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信訪穩定工作。
19.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20.職能轉變。縣應急管理局應加強、優化、統籌全縣應急能力建設,構建統一領導、權責一致、權威高效的應急能力體系,推動形成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平戰結合的應急管理體制。一是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結合,堅持常態減災和非常態救災相統一,努力實現從注重災后救助向注重災前預防轉變,從應對單一災種向綜合減災轉變,從減少災害損失向減輕災害風險轉變,提高全縣應急管理水平和防災減災救災能力,防范化解安全風險。二是堅持以人為本,把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確保受災群眾基本生活,加強應急預案演練,增強全民防災減災意識,提升公眾知識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三是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堅決遏制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
(二)單位構成
豐都縣應急管理局下設7個內設機構: 辦公室、應急綜合管理科、安全生產綜合監管科、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科、非煤礦山安全監督管理科、工貿安全監督管理科、宣教法規科(行政審批服務科)。縣應急管理局機關行政編制13名,在編在崗行政人員12人、臨聘人員8人,退休7人,縣綜合應急救援隊員35人,公益性崗位5人。本單位無下級預算單位。
二、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5年年初預算數1292.27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1292.27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0萬元,事業收入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收入較去年增加313.24萬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項目結轉結余比2024年項目結轉結余多約300萬元,2025年項目預算比2024年項目與預算多30萬元。
(二)支出預算:2025年年初預算數1292.27萬元,其中: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54.48萬元,衛生健康支出20.48萬元,住房保障支出21.98萬元,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1195.32萬元。支出較去年增加313.24萬元,主要是項目支出增加329.68萬元。
三、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292.27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292.27萬元,比2024年增加313.24萬元。其中:基本支出344.3萬元,比2024年減少16.45萬元,主要原因2024年多預算2024年11月調出人員1人。項目支出 947.96萬元,比2024年增加329.68萬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項目結轉結余比2024年項目結轉結余多約300萬元,2025年項目預算比2024年項目與預算多30萬元。
2025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0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0萬元,與2024年持平,本單位2025年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無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5年“三公”經費預算24.2萬元,與2024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與2024年持平;公務接待費8萬元,與2024年持平;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6.2萬元,與2024年持平,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與2024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運行經費52.65萬元,比上年減少2.64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是減少1人,主要用于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水電費、物管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及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
(二)政府采購情況。所屬各預算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 0.51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51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0.51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51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5年項目支出均設置了目標績效,涉及資金量367.13萬元。
(四)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至2024年12月,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6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6輛、執勤執法用車 3輛。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
六、專業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部門預算公開聯系人:張莎莎 ??聯系方式:023-70759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