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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 11500230MB19803549/2025-00113 | [ 發文字號 ] | 豐都規資發〔2025〕18號 |
[ 主題分類 ] | 其他 | [ 體裁分類 ] | 其他 |
[ 發布機構 ] | 豐都縣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5-07-04 | [ 發布日期 ] | 2025-07-14 |
[ 索引號 ] | 11500230MB19803549/2025-00113 |
[ 發文字號 ] | 豐都規資發〔2025〕18號 |
[ 主題分類 ] | 其他 |
[ 體裁分類 ] | 其他 |
[ 發布機構 ] | 豐都縣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7-04 |
[ 發布日期 ] | 2025-07-14 |
豐都縣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關于印發《豐都縣蔬菜產業園管理制度》的通知
三合街道辦事處、雙路鎮人民政府、縣城建集團:
??《豐都縣蔬菜產業園管理制度》已經縣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豐都縣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2025年7月4日
(此件公開發布)
豐都縣蔬菜產業園管理制度
為解決城市居民對綠色空間和健康食材的需求,促進社區互動、自然教育及可持續生活方式。縣政府決定利用城區及周邊閑置土地開發建設蔬菜產業園,旨在為市民提供種植地塊,滿足家庭、個人種植需求,為農村轉移搬遷進城人口提供創業就業機會,打造集種植、社交、教育于一體的綠色社區空間。讓蔬菜產業園可成為兼具經濟、生態與社會效益的可持續項目。
第一章 總則
為規范蔬菜產業園的使用,維護公平、和諧、可持續的種植環境,保障參與者權益,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所有認領、使用蔬菜產業園的個人、家庭或團體。
建設篇
第二章 選址與規劃
(一)選址要求
位置:城區及周邊閑置且5年內不開發建設的土地。龍河東組團2個地塊、王家渡組團2個地塊、峽南溪組團2個地塊。
基礎設施:水源、電力、道路等比較便捷。
(二)功能區劃分
種植區:劃分為若干小塊,編號管理。
公共區:農具房、休息亭、廁所、兒童自然教育區。
展示區:有機農業技術示范(如滴灌、生態堆肥)。
(三)地塊類型
1.自給型菜園地,地塊面積30-50平方米;
2.增收型菜園地,地塊面積300-500平方米;
3.創業型菜園地,地塊面積2000平方米左右。
第三章項目建設
項目建設由縣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牽頭,縣城建集團負責具體實施。
管理篇
第四章 管理與服務
(一)協作分工
根據縣政府安排,蔬菜產業園工作由縣規資局牽頭,縣農業農村委負責技術指導,城建集團負責實施菜園地建設和管理,屬地街道(鎮)負責管理監督,屬地社區負責具體運營。
(二)維護責任
使用者需定期清理雜草、垃圾,并將雜草、垃圾投放至指定地點,保持地塊整潔。農具、肥料等自行保管或寄存在農具間,公共設施(如水管、圍欄)需共同愛護。
管理人員定期巡查、病蟲害防治、公共區域清潔。
(三)安全規范
1.摩托車、三輪車等小型交通工具禁止入園,在規定區域順序停放;
2.入園者在園區內應注意安全,自行負責人身安全。兒童入園需成人陪同;
3.農具使用后及時歸位,避免傷人。
(四)用戶支持
線下培訓:定期邀請縣農業農村委農藝師培訓種植技術。
線上服務:微信群提供種植日歷、問題解答等。
運營篇
第五章 地塊分配與使用
(一)分配原則
1.以戶/團體為單位認領,采取“先申請先得”或抽簽(認領戶數大于地塊數時)方式分配地塊,確保公平。優先解決小縣大城搬遷戶。
2.每戶(團體)限認領1塊地(具體面積以園區劃分地塊現狀為準)。
(二)使用期限
認領周期為1年,到期后可優先續簽。無正當理由閑置超過2個月未耕種,管理方有權收回地塊。
在認領協議履行期內,因按政府安排需使用該地塊時,甲方須提前2個月告知乙方,服務費按比例退還乙方,乙方無條件退還土地。
(三)種植要求
僅限種植蔬菜花卉等無害作物,禁止種植違禁和高稈作物。鼓勵有機種植,禁用高毒農藥,避免污染土壤和水源。
第六章 費用與責任
認領者只需按照地塊面積繳納服務費后即可免費認領一塊菜園地。服務費由屬地街道(鎮)負責監督使用,按照“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則,用于園區管理人員工資、設施設備維護、垃圾清運等;結余資金由屬地社區和縣城建集團按照五五比例分配,用于菜園地拓展,保障菜園地可持續發展。
(一)費用標準
1.服務費:自給型菜園地30平方米地塊300元/年,50平方米地塊450元/年;增收型菜園地300-500平方米地塊,3元/平方米·年;創業型菜園地3畝左右地塊,3000元/年。
2.附加服務費:工具租賃、托管服務、收成配送等協商確定。
3.灌溉水費:為杜絕浪費,灌溉用水實行智能掃碼有償使用,以實際產生費用為準。
(二)違約處理
破壞公共設施或他人作物,需照價賠償并警告。多次違規或拒不整改者,取消認領資格。
第七章 盈利拓展
衍生收入:農產品集市、親子活動、廣告宣傳、企業團建合作。
政府/企業贊助:申請綠色項目補貼或冠名合作。
第八章 社區共建
(一)共享原則
1.鼓勵分享種植經驗、工具或收成,共建友好社區。
2.定期組織種植交流活動(如有機農業講座、豐收節等)。
(二)糾紛處理
爭議由園區管理方調處,調解不成可向豐都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九章 附則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管理方負責解釋,特殊情況協商解決。